《骐骏跨市套利6号结构化私募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之补充协议之二》生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骐骏跨市套利6号结构化私募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骐骏跨市套利6号结构化私募投资基金符合成立条件,于2016年05月25日正式成立。
本基金管理人确认全体委托人已一致签署《骐骏跨市套利6号结构化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私募基金合同之补充协议之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基金管理人上海骐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实保障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补充协议生效日期为:2018年05月22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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