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3.2万亿 资本市场再迎利好 2013-08-15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专家表示,信息服务产业有望给相关上市公司带来盈利能力和股票市值的爆发式增长。

“我国信息消费市场规模庞大,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巨大发展潜力。但是,促进信息消费,必须要有政策的支持。此次国务院发文提出若干条意见明确予以支持,将会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一位券商研究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意见明确了促进信息消费的支持政策,提出要切实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互联网小微企业予以优先支持。鼓励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在创业板等上市,稳步扩大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规范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创新产品,完善信息服务业创业投资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帮助互联网小微企业增信融资。

  国家支持信息消费,提出要改善企业融资环境,鼓励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在创业板等上市,那么,该如何认定其是创新型企业?

  “对‘创新’的认定门槛必须提高。”中路股份董秘袁志坚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确实有一些创新型的企业缺乏资金的支持,如果给它们一定的资金支持,公司肯定会飞速发展,业绩也会很快得到提高。”

  “这类企业,如果要在创业板上市,那么,就应降低上市的财务门槛。”袁志坚说,“如果对上市的财务门槛有所降低,它们也就没必要想尽办法造假了。”

  “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将对扩大信息消费带来深远的影响。”金融界首席分析师赵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信息消费作为一种经济发展战略,除了直接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之外,有助于推进第三产业,“当前信息消费呈现出爆炸式增长态势,其对内需的强力拉动作用已经显现。”

  意见提出,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其中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4万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基于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信息平台的消费快速增长,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8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

  “国家有意扶持新兴的信息服务产业作为拉动经济和内需的重要力量,这有望给相关上市公司带来盈利能力和股票市值的爆发式增长。”赵欢表示。

  他同时指出,以后或许会有更多信息消费类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获得资金的支持,进而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这些政策将对提升市场竞争活力,促进创新起到积极作用。”上述券商研究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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